关于推荐评选兰州市“金城文化名家”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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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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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历、年龄和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55岁以下。获得省级以上专项奖励的可放宽。
二、符合下列专业条件之一
1、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曾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本专业有影响的学术奖励。
2、独立或作为主持人承担全市社科规划项目2项以上并结项。
3、独立或作为课题组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并结项。
4、独立、作为主持人或第一作者完成的研究成果,在cscl期刊或是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期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或者教材一部。
5、研究成果对市级以上党政部门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6、研究成果在市级工作中产生较大影响。
二、参评人请立即到人事处查看相关文件。
人事处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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