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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须知
发布日期:2016-07-13 字号:[ ]

 

一、携带身份证件7:30准时到达考点。

二、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验证、抽签、候考。

三、进入候考室后,将通讯工具切断电源放入专用信封袋内,书写姓名后密封,上交候考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将密封合格的存放袋放入保管箱密闭置于物品存放处。面试工作开始后,无论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候考期间不得离开候考室,如遇特殊原因必须离开时(生病、上卫生间),必须由一名候考管理人员陪同。

五、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面试,不保留面试资格。

六、候考时,考生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不得利用任何手段与外界联络。

七、面试时,要衣着得体,使用标准普通话,试讲和课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等个人信息,允许简单说明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试讲20分钟,到时终止试讲,不准延时。

八、考生面试结束,须尽快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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